他人在去年欠我11万工程款,当时因为没有钱给我出具的欠条,规定的还款日期是2013.11.31日,到期他没还款,我经催要无效,就在2013.12.7日在法院起诉了,当时没考虑会这样长时间(至今仍未拿到钱),所以在起诉书中未申请利息,现在已经快一年了,我本身在银行还有贷款,也在涨利息,所以我想再申请要利息,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