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国内知名品牌服装店里的 员工,按正常店铺要求我们店应该有5名员工的,可我们店只有3名员工。
按公司正常上班要求需要加班。按公司正常上班要求需要加班比别家店铺多加19个班相当133个 小时。
现发工资了不给加班费了,说是公司为了节约开支一律取消加班费。
前提是我们从来没收到任何关于取消加班费的通知.请问现在我们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