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饲料厂采购部经理,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不能对付原料款,一原料供应商先偷走了我的轿车轮子,后又偷走了我的轿车。
报警后派出所以我与供应商签有盖有公司公章的采购合同为由出具了不予立案裁定书,认定为经济纠纷。
而我咨询法院准备起诉时,法院认为是刑事案件,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