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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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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628什么是编号?

医疗档案

请问如何才能较可靠地促使医院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规定将医疗档案复印给患者或其家属?需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在场督促吗?

咨询者:fa144757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12-05 16:54
王楠楠
不需要。这个是患者的权利,患者只需要拿着就医证明以及病人的身份证原件,则医院应当给患者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印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章。若其故意推辞则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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