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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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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621什么是编号?

宅基地纠纷

我县某国营农场欠我县地税局地税款23万元,地税局看国营农场即将倒闭,无钱还款,就和农场达成协议,将农场宅基地和一辆小车抵缴给地税局,但是在这之前农场已将宅基地卖给了我。

并且地税局和我都向国土局申请所有权。并且地税局和我都向国土局申请所有权于是地税局请求法院判决我和农场的合同无效。

这是否有理由。

咨询者:fa144753湖北
[咨询时间:2010-12-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0-12-05 16:50
王楠楠
这个那是地税局的主张,而合同是否有效则根据你的证据为准。
合同有效无效不是地税局怎么主张就怎么判,而是由法院根据证据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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