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阳的,我去年买了福建晟宝龙开发的商品房,他们授权大连九里公司销售。
买房时,他们说是精装修成品房,大量的宣传材料宣传买的是精装房。
我们付款也是一次性按精装修付的款。我们付款也是一次性按精装修付的款去年让我签的合同是与晟宝龙签的购买清水房合同,说装修合同先不签。
今年让我签的是赠装修合同,即“买房送装修”。
大部分业主都是这种情况,我们当时也提出异议,但他们说合同都这样,都是这么签。
,并且让我们已经先把房款都交上了。,并且让我们已经先把房款都交上了我们现在的要求就是想让他们把装修款退了(也是因为他们装得实在太差了,也没有一点可信度,整个购房过程就是骗人。
购房价格相差巨大,同一个小区,合同多种),在法律上能行的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