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在县城订了一套房子48万,
并且已付首付款21万,我们有办理贷款的能力,
但是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所以不打算去银行办贷款了,
房子能退吗?会损失多少违约金?
补充一下:我们是四川省武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