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因借给他人钱,对方不想还,就设陷阱用言语激怒我的朋友打他,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摄像头拍下来了。
当时打完架,对方在警察来后说自己骨折了,入院检查治疗,并找多家医院复查,检查结果都没骨折。
结果对方突然在事情发生几天后自行到其他医院检查,说自己耳膜穿孔了,并说是当时我朋友打的。
当时打架确有打对方头部,但是当时到医院对方耳朵周围并无明显外伤,对方也没提出耳部不适需做耳部检查。也就是说对方是在多家医院检查没有骨折以后再提出耳膜穿孔的。
我查过,耳膜穿孔也可以自己造成。例如自己扇耳光。
我想替我的朋友问问,对方提出耳膜穿孔,公安机关是否就认定是由我的朋友造成,并以此追究他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