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從台灣帶入10只玉鐲及一些珍珠配件,這些東西多半為贈送用途,並非營利性質,在通關時被海關發現並詢問來由,並且將此批物品扣關,等待調查,總值估價結果大約10萬人民幣,海關給予結論須繳政治罰金及補繳進口關稅。
全部加起來遠超過原本貨物的價值,請問這樣的小案件政治罰金該給多少?關稅應該課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