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医疗过错,应该由卫生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值班医生涉嫌玩忽职守罪,该学生属于共犯.
某卫生院值班医生由于家中有事,就让一位刚刚卫校毕业的学生顶替自己上夜班。
晚上收治了一名患大叶性肺炎的病人,遂给予输液治疗。
夜里,当第一瓶液体滴完后,病人家属找医生续下一瓶液体。
该学生睡眼惺忪,在昏暗的房间中信手拿起一个“葡萄糖”液瓶,以为是那瓶已事先加入抗生素准备继续给病人用的液体,换上液体后,继续给病人滴注。
大约10分钟后,病人突然大声尖叫,继之抽搐,迅速死亡。
再仔细检查输入药物,发现是将装在葡萄糖瓶中的煤油误输给病人了。
请问本案是属于医疗事故吗?为什么?该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值班医生应负什么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