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在上年度行使了第一年度的股票期权的权利。
本年度8月份将进行到达第二次行权期。本年度8月份将进行到达第二次行权期但想在本次行权结束后离开这家公司,请问何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面取消我本年度的行权权利了?另,是不是公司向证监会提交行权计划备案后只要符合之前约定的行权业绩,本人就可以行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