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就在一工厂上班,当时的体制应该是集体,200几年我离开工厂不干了,也没办理任何的手续。
现在工厂被私人购买,即将改制。现在工厂被私人购买,即将改制厂里已经算出因为改制给工人的补偿款,包括在职的和离职的。
我了解到给我的补偿款是4万多,但是这些钱不给我,厂里用来交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这样我还得拿出7800多元,用来交上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不够的那部分。
这样我可以领最多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和以后领养老金。
请问我可以不要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而要回因为改制和厂里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款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