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举报黑恶势力,遭到打击报复,对方同我们海上作业发生纠纷赔尝5千元,后双方也到派出协商好,后他于我们敲诈勒索他们5千元为由,公安局将我们拘留,当时拘留我们5人,对方向我们索要20万元,马上放人,我们都有录音为证,我们没给钱,公安局拘留37天检察院不批逮捕放4人,同时逮捕1人关6个月,检察院又于不起诉放人,检察院不起诉书认定我有罪,他们这样办案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