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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2037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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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着急,我未经物主同意就使用了他的东西,当时主人亲眼看到了我用他的东西,她没有明确表示是赞成还是反对,我们也没有吵架或打架的行为,用完后我马上放到那,东西的价值也就百十来块钱,我跟主人也认识,我侵犯了他财产的所有权吗?

咨询者:fa144106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3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殷建伟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01210331
积分:1216
]
回答时间:2010-12-01 00:03
殷建伟
你使用她东西的时候,确实侵犯了她的财产权,你最后将东西放回原处,说明你没有非法中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此不构成盗窃罪。只是一个民事侵权问题。当她看到你在使用,而没有提出异议时,证明她已经默许你使用了,她的默认,你的民事侵权性质也因她的默认而抵消了,不算你侵权。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30 19:27
刘子若
如果主人看到你使用他的私人物品时而并未加以制止,对方不会追究你的使用行为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11-30 20:10
郭军
你好!

对方没有制止表示默认许可你使用。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12-01 09:50
郝江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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