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a给他父母花了15万买了单位分配的房子(现在值4、50万),当时签了买卖协议(房子的所有权归a,二老只有使用权),但现在a去世了,a还有老婆和孩子,协议上当时只签了a 的名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的。
请问:这个房子现在属于谁?
可不可以卖?
能不能当做老人的遗产分配?
给老人买房子是不是也算尽到赡养责任?
如果老人现在反悔了,想要回房产权,他应该给多少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