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27日(腊月十三)父亲去世,去世后留下了5.9万元存款和一处房产(两层三间加个车库,属于国家安置赔偿款建房)。
国家2003年开始征收我们这里的土地,是在2004年按照人头赔偿了房屋安置补助款2万元/人,我父亲,我(户口当时在河南工业大学,2004年8月迁往工作单位重庆的集体户口,至今未婚!),我妹妹,我弟弟及其老婆(2004年底结婚,2006年生有一子)。房子建造于2005年初,搬进去大概在下半年了,由于弟弟及其老婆在成家之前就对我父亲不好,不尽赡养义务,所以没有和父亲以及妹妹一起居住。父亲没有稳定的收入,一直在家务农。父亲去世后,经过村里和亲友的三次调节未果。在父亲去世后半年后,父亲名下的存款5.9万元掌握在我弟弟手中,并且将房子一层装修过了,但是至今未搬进去住。而且将原是户主我父亲的户口薄改为其名字,自己成了户主。由于是农村,目前还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2008年2月14日父亲留下了一份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且亲自签名,遗书内容是:在父亲去世后将其名下全部财产由我继承。另我也签了名,遗书上没有公证人,但是我姑妈可以作证。我们该如何分配父亲遗留下来的其名下的财产,我弟弟将户主改了有影响吗?谢谢!
房子和钱都是共有财产,所有的都是我的吗?谢谢,如果不是,具体该如何分割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