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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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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1762什么是编号?

故意伤人

一个故意伤人还杀死人了 一年后捉到人了 有官司打吗 有赔偿吗。

咨询者:fa143819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胡大平律师
[地区:河南-信阳市
手机:13607618957
积分:596
]
回答时间:2010-11-29 21:19
胡大平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被害人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9 21:34
魏国鹏
这个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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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12-02 12:40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答复如下:可以要求附带民事赔偿。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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