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男的 在网络上冒充女孩 认识了一个男的 那个男的给他3.2万元花了。
我朋友后来发现不对路,要求分手,男的不肯,一直要求不分手。
我朋友要求分手.并且归还了3.2万元。我朋友要求分手.并且归还了3.2万元后来男的一直要见女的,然后这个男的就找到我的朋友,发现是男的。
我想问下 这个构成了诈骗罪吗? 可以现在双方都有意向要私了,我想请问下,这个可以私了吗?属于诈骗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