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上班,合同签了2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在厂里上班,合同签了2年试用期为三个月签好合同之后说由厂长盖章然后让文员给我们,现在也没有见到劳动合同。
我还在试用期下了两天早班未和领导请假,第三天在去上班就不让我去了,也不说解雇,请问我能拿到上个月工资吗?这样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