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5月30日,带身份证,户口本到衡东县人民法院查阅老婆上一段婚姻的离婚判决书,遭衡东县人民法院档案室当班工作人员拒绝。
理由是衡东县人民法院没有这项规律,而且此举侵犯我老婆隐私权。
请问:衡东县人民法院该当班工作人员如此处理此事妥当吗?请问:我还有其他途径到衡东县人民法院完成查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