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装公司向我公司购买辅料,我公司共给其开具了5次增值税票,我作为我公司的业务员给该服装公司垫付了货款,所以开具的税票上都打了现金收讫的章。
但该服装公司每次并未将货款汇到我公司而是打到了我个人的银行卡上,除第一笔照开票数付清外其余均未能照开票数给清。
至该公司给他人承包我们合作结束止该公司尚欠我5万余元未付清。
我多次催要,但新老老板相互推诿,现我准备以我公司名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现在请教,我公司打了现金收讫章,我凭催要时新老老板及会计等人均不否认欠我款的录音证据,能否还能打赢官司?谢谢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