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商品房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目前没有物业,开发商卷款出逃了,现在因下雨天导致我在顶层的房屋天花板渗水下来,漏到下一楼层,楼下业主要求我尽快维修解决漏水问题,我同意进行维修,因目前没有物业也找不到开发商,故要求维修费用双方平摊,但对方不同意认为应当由我承担,请问,这个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如果我的主张是对的,目前我们仅第一次协商,是否有较好的办法可以说服对方?并且适用哪些法律条款?请帮忙说明,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