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其他 > 

法律知识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98317什么是编号?

法律知识

我还是高一的学生,一次一个男同学第二次送来情书,让我去我们学校人比较稀少的厕所,他说他有话跟我说,还让我一个人去,说他怕丢脸,因为之前那人向我表白,我拒绝了。

后来放学我去了,刚开始有说几句话,后来他强把我拉进男厕所,企图要强奸我,不过在我的推拉之下没有成功,我还说我明天要告诉老师,他才停止动作,我问他曾经做过强奸人的事吗。

他说有。他说有后来两人都僵持了很久,那个男生才走了。

时候我也没向老师说,可他却向人诬陷我已不是处女。

他这样的一系列举动有构成犯罪行为吗?如果我去告,他将接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咨询者:fa214751...福建
[咨询时间:2014-04-05
悬赏分:
解答数:0
剩余时间:已过期]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