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女方在男方身上实在是没有心思了,只是为了两个小孩,又因男方天天纠缠讲没有把他改正的机会,现女方跟男方写好协议,给他半年和好的机会,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同居不同房,而且法院的诉也没有撤销,开庭之日男方不到庭只有女方到庭法院会怎么判。
在这期间写的手写协议,经过两人的签字的这份协议能不能够做为法庭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