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桩基检测的主合同签订的施工范围为整个项目,该项目中有一小块为幼儿园。
在除幼儿园部分的检测项目都完成时,经项目部同意提交进行已完工程的结算(造价部不知晓还有幼儿园部分,根据项目部意见认为该工程完工);结算完一段时间后欲进行幼儿园部分的检测项目,此时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还是应该重新签订合同?此情形已完成结算程序,原合同是否应视为已履行完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