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爱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当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赔偿原告死亡金22万零八千。
判决升效后,原告母亲无工作,另起诉我夫妻二人赔偿赡养费24万多。
我与爱人未离异,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娘家父母想以她们的名义购房,然后赠予我女儿(九岁),请问是否与赔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