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经济仲裁 > 

欠债合约是否有效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0835什么是编号?

欠债合约是否有效

曾与欠债者签下合约:欠xx人xxx账户xxx钱,每月付利息10%,2010年11月30日钱归还,现已即将到期,然在不久前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欠债者已将钱转至另一个账户但没有再此写借条

问:欠债者是否可以不归还此债务??当初的合约现在还是否有效。

咨询者:fa142873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张元律师
[地区:四川-绵阳市
手机:18981137779
积分:481
]
回答时间:2010-11-26 12:07
张元
由于所述不详,从所提问表述推测咨询问题似乎为借贷之债,双方所签合约视为借款合同,将钱从账户中转出的转账行为,可视为履行合同约定的借款义务。如果你们是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则其约定利息不得高国家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高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欠债者有义务归还借款。但如果是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则因为违反了我国金融管理法规的规定而无效,本金可以归还,约定所得收益将被没收。
如果所咨询问题系其他债务,则应视其系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债务而论,是应当归还或者是否有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