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催告与未催告解除合同行使权力的起止日具体解释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08245什么是编号?

催告与未催告解除合同行使权力的起止日具体解释

原话: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若经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决定解除合同的,应在三个月行使自己的权利。

若开发商没有催告的,购房者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求解除合同;否则,购房者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开发商的催告是指怎样的一种形式,未催告的解除权怎样才算发生,请举例说明,谢谢。

咨询者:fa214753...辽宁
[咨询时间:2014-05-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晓颖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668672853
积分:1066
]
回答时间:2014-05-09 15:56
李晓颖
催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权在一年内行使是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行使解除权应当是合理期限。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5-09 19:44
李保忠
催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权在一年内行使是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行使解除权应当是合理期限。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