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的补偿项目还请和律师面谈!
律师,您好!我是某烟草公司(不是安徽的企业)在合肥外聘工作人员,2009年5月入职,和合肥的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当时签订一年,这期间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到2010年12月正式购买社保,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到2013年11月因烟草公司内部改革,把我们的劳动关系转到烟草公司下属单位,并签订2014年1月-2015年12月的劳动合同(合同原本我至今没有收到),并和合肥的公司解除合同。
但这期间我怀孕了,现在烟草公司下属单位因我在期单位购买保险到我生育的时间不够6个月为由,相关费用不给予报销。
想问我通过何种途径保障自己的权益,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能获得哪些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