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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垦的撂荒林地十几年了,是否需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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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688什么是编号?

已开垦的撂荒林地十几年了,是否需要归还?

各位律师你好,我想请教一个案例,关于林地纠纷的问题,甲已经开垦撂荒林地十几年了,现在乙说这个地是集体林地,拿着一个十几年就已不存在林子的林权证在法院起诉,想要回另行发包给他人耕种,这种情况该怎么和他理论啊?请指示法规和办法,谢谢!

补充说明:
今天晚间我急需答案,望帮助!再次谢谢 !!
咨询者:fa142731吉林
[咨询时间:2010-1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5 19:28
魏国鹏
甲对于自行开发的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属于其劳动成果。林权证不能证明乙对于该开荒的土地享有权利,甲依法享有自行开发荒地的使用权,乙无权干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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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章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391927007
积分:221
]
回答时间:2010-11-25 19:32
刘洪章
要核对林权证是否还有效力,与甲的开垦林地是否对应。甲也应该寻找自己开垦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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