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军人,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伤,交警判对方全责。
一般来说军人无工伤一说,但我们单位有值班费和餐补费等,在我住院期间单位没有发给我。
我可以主张这个赔偿么?另外,我可能因为身体原因被单位安排转业,使我的事业前途受到严重影响,我可以因此主张基于此的精神损失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