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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三个月后只签了劳动合同变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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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5456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三个月后只签了劳动合同变更书

2011年6月进入公司,签了一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书,又于2013年6月底到期。

7月-10月一直没合同,但在公司工作。7月-10月一直没合同,但在公司工作11月初公司提出补签合同,要求从2013年6月补签,我没同意。

几经周折,最后补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书,只有时间的延长,其他什么也没有,时间是从2013年11月-2015年11月。

请问我要是现在辞职,能有赔偿吗?具体是怎样的呢,谢谢!

咨询者:fa214752...北京
[咨询时间:2014-04-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4-29 11:43
李建成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4-04-29 14:27
邢珂铭
可以主张。申请劳动仲裁。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29 18:22
李保忠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4-30 18:13
赵江涛
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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