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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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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525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咨询

律师们 我还想请问下,合同上标明订货数量为4吨,预付40%订金=8000元。

但供方口头上提出要先做1吨试下质量如何,叫我先付1吨的订金。

但合同上并没有更改,供方只手写标明已收2000元订金。

加上合同期限为10天,供方口头上要求15天。加上合同期限为10天,供方口头上要求15天合同上也没有更改。

现在供方已经超出期限了。现在供方已经超出期限了凭借这两点,如果我方提出诉讼对我方是否有利?

咨询者:fa141468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5 11:28
魏国鹏
供方已经超出期限供货,属于违约,你方可以胜诉,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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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10-11-25 14:08
沈建魁
广州沈建魁律师答复如下:供方已经违约,你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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