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把活承包出去了,你家和承包的人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你家是定做人,包活的人是承揽人,承揽人在施工中发生了伤亡事件,应该由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你家无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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