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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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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506什么是编号?

紧急求助

我家盖屋把活口头包出去了,在干活中间发生了意外,死了人。

出事的车是我家的,毕竟是给我家干活,总不能不让用吧,发生意外时我父母没在家,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在完工后我家就把工钱给结清了。

补充说明:
请问如果被起诉,我家责任会有多少?可能赔偿会赔多少?
咨询者:fa142567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25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25 10:37
魏国鹏
你家把活承包出去了,你家和承包的人属于加工承揽关系,你家是定做人,包活的人是承揽人,承揽人在施工中发生了伤亡事件,应该由承揽人自行承担责任,你家无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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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连波律师
[地区:山东-德州市
手机:13053451283
积分:2186
]
回答时间:2010-11-25 10:49
孙连波
按你所述,你家和承包人属于承揽关系,承揽中出现的问题与定做人无关。你不用承担责任。
韩玉强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153191888
积分:432
]
回答时间:2010-11-25 11:13
韩玉强
正常情况下你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具体应区分死亡人的死亡原因、各类责任人的过错程度,以及施工队的资质情况等。
王亚东律师
[地区:湖南-吉首市
手机:13974390702
积分:684
]
回答时间:2010-11-25 12:01
王亚东
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根据死亡人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电。
更多内容请到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周广凤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08939281
积分:220
]
回答时间:2010-11-25 15:21
周广凤
这属于典型的加工承揽关系,你们家不需要负责人,由承包你们家房子的包工头承担 有事电话联系13708939281
张锦伟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336038582
积分:2607
]
回答时间:2010-11-25 21:48
张锦伟
应属于雇员受害赔偿,承包人作为雇主对雇员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而你父母明知个人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多少首先得看对方起诉多少,再进行抗辩,否则无从谈起。建议委托当地专业律师。
本律师专业办理与人身损害伤残有关的案件,可以参阅一下个人网站:杭州伤残赔偿网 http://zhangjinwei.fabao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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