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职工工作期间被他人打伤,已确定为十级工伤,经法院调解,伤人者已赔付医药费及其他补偿费用给我单位职工。
现在,我单位职工又提出申请,要求工伤赔偿。现在,我单位职工又提出申请,要求工伤赔偿已得到赔偿了,工伤还需要再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