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0年前后把房子借给我前妻的姐姐住没有写借条,我们搬家到新盖的楼房里居住,07年我们感情不和离婚了,离婚协议上新盖的楼房给女方,又给她一部分现金,其他所有债权债务归我所有,试问我是债权人吗,我可以把房子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