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某政府街道办事处甲由于业务往来,在开发票时找某办公用品商行乙代开了一张几千元的发票,结账时甲开具了一张支票,是乙的公司账户的转账支票。
我公司人员把支票交给乙处的公司人员,乙公司人员在欠条上签名为乙公司负责人的签名,这样有效吗?如果乙公司反悔,我公司应通过什么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