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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和医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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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01738什么是编号?

北京社保和医保缴纳

律师您好:我在1986年在北京一单位上班,2008年才给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保和医保(四险一金),但是合同在2013年9月30日已到期,至今没再签订合同,现在让我待岗,每月1500元,我不同意,我想以没签订合同为由辞职,但是想让让单位补缴2008年前的社保和医保,同时补偿未签合同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偿金,请问律师,我的要求可以吗?如单位不同意,我怎么办?

咨询者:fa214752...北京
[咨询时间:2014-04-16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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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04-16 21:54
牛国荣
要求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同时赔偿或补交社保费等。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4-16 21:57
李建成
你好,咨询社保部门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17 04:47
李保忠
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莹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0587816
积分:3302
]
回答时间:2014-04-17 09:21
李莹
可以申请仲裁。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4-04-17 11:50
邢珂铭
从法律上可行,单位不同意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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