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是男方说我表姐要是想要分财产或者物质方面的东西就坚决不离婚。
无奈之下表姐除了孩子的抚养权什么都没要就离了,过错方是男方搞外遇还吸毒。
基于表姐现在的情况,想咨询一下对于我姑妈之前在其婚内给表姐买的东西,还有给外甥女买的好多东西,是属于我表姐的个人财产吗?如果是,可以以什么样的途径拿回来?(男方家都是一群无赖)有诉讼时效方面的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