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载运16万元水果在江苏高速公路段,被后面货车追尾造成侧翻。
车上水果损失15万元左右,只剩下1万元左右的货物没有损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对方车辆投保了全保。
现在对方投保保险公司总是推说在进行财产损失评估认定,实际上进货单据发票均已经提供,对方又说只看见7-8万元的货物,其余已经完全损坏和被路人哄抢走的损失没有看见,无法认定。
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操作,能够达到最快最大额度的挽回此次车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