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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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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95什么是编号?

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该怎么办?

我驾驶轿车即将在路边停车时,对方(16岁)骑电动车,从后边撞了我的车,造成损伤,后经交警队认定我负事故主要责任.经交警调节,我同意支付对方全部医疗费用,但在误工费等其它费用上分歧较大,最终调节无效,对方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想知道:法院将会怎样审理?我该怎么应对?应注意什么?恳请大家帮忙。

咨询者:ym031516...上海
[咨询时间:2009-02-16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02-16 09:17
周光成
法院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参考有关居民的户口性质,依据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基数进行计算。如果在受害人、护理人的户口上没有什么争议,一般也就是按规定算账。

回答

1
刘跃坤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8201808898
积分:2319
]
回答时间:2009-02-16 09:14
刘跃坤
首先,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和法院判决认定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是有区别的。至于是否存在误工费,看对方的身份,如果是学生,或者本身属于无业状态,可以对误工损失进行抗辩。年龄不是有无误工损失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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