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004年在熟人那里工作了有1个多月,上班期间弄丢了右手中指一截,因为怕说出来丢人,不想被别人认为是残疾人,一直藏在心里默默认定为这是命运,当时他们除了支付了住院的那几天治疗费外,没有拿到一分钱,包括工作的工资也没有拿到。
还好傻的删掉了他们的联系方式。还好傻的删掉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就回老家了。还好傻的删掉了他们的联系方式就回老家了10年间……心里过得不好。
身边的亲戚朋友都没有发现我有残疾,可我内心里难受,难受。
偷偷地给自己过每年的那个纪念日。偷偷地给自己过每年的那个纪念日现在也到了结婚年龄了怕影响谈恋爱结婚一直自卑着。
拒绝了很多男士,可是家里又愁,嫌我不结婚。拒绝了很多男士,可是家里又愁,嫌我不结婚我现在想明白了,我想联系到他们,要求补偿我的损失。
他们的地址我有。他们的地址我有我该怎么要求在不超出法律的范围之外。
10年了。10年了还可以么?请给我点建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