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母亲离婚时,所有财产归父亲所有因为父亲抚养女儿,后父亲另外成家,对方也携带一女,成家时父亲的房子是单位分好的,对方的原丈夫也有一套单位分的房子留给了对方的女儿,父亲这套房子也就说好是留给自己女儿的。
现因为单位又盖了新房子,需要购买,交付原来的老房子,父亲想让女儿出资,为了避免未来这个房子的继承争执,请问这个房子的继承书怎么写?需要后母及她的女儿签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