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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贪污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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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在改制中自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贪污罪的认定

我市有一家原国有企业,自2005年开始改制,200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产权出让方经政府批准规定,自该时间之后的改制企业经营损益由改制后的承继企业(民营)承担,该企业在2008年10月完成改制,同年11月6日完成股东变更工商注册‘

企高管利用这段时期,将企业应收入的款项占为已有并用以个人购买国有产权,请问此举是否构成贪罪?

请提供案例,以说服他人。

咨询者:fa214751...河北
[咨询时间:2014-04-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4-04-03 20:05
高宏图
要具体分析认定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4-03 20:12
李保忠
具体分析认定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4-04-03 22:01
闫建秋
结合手续综合考虑,最好面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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