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1年在西安出口加工区租赁一厂房,并准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租赁费,但现在我们厂房的大门(该大门为出租方承建)出现了故障,需要维修或更换,但租赁和物业合同中并没有明确标明该大门的维修权责。
请问,这些维修更换费用谁出?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