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21000元 我向公司要钱 公司叫人给我打钱这个人也就是原告给我打款4万现在原告说公司向他借款4千由于自己的失误将4千打成4万他要求要回多打的36000元及利息,它使用个人账户打的。
我的理由他是公司的副总有权偿还公司的债务现没什么证据证实她是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