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友为别人担保借资,后未归还,我的好友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双方约定由别人借资,双方共同经营,利润按4:6分,现别人不认为合伙,以我好友未出资,不能认定合伙,我现向你咨询:我好友为别人担保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出资,有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