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购买一台农用耕地机,后来因车部件损坏,协商维修条件无法达成人统一,经商议把车作价卖掉,其中一合伙人要买就答应给他,可后来又说家里没钱(不想给钱),我一气之下决定不卖给他,就把车开着去旧车回收站,在去的途中被他追上把车给砸了,请问我有责任吗?我能起诉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