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老人再婚,去世后继承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94852什么是编号?

老人再婚,去世后继承问题!

老人刘某,前妻去世后又娶一妻子李某,两人中只有刘某拿着退休金,李某无生活来源,婚前刘某有一套有房本的房子,有部分财产,生活几年后刘某去世,在去世前几个月,在老人有意识情况下,房子已过到孙子名下,请问,我们有赡养李某得义务吗?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李某无生活收入,刘某去世后,存款怎么分配?老人刘某去世,单位给予丧葬费,去世前,在证明人前口头声明,费用只给两个子女,李某上诉要这笔费用,可以成功吗?

咨询者:renhemia...河北
[咨询时间:2014-03-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3-24 19:30
李保忠
看证据定、、
高宏图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5830856666
积分:37017
]
回答时间:2014-03-24 20:01
高宏图
存款、丧葬费剩余部分有权继承,没有赡养其的义务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4-03-24 22:26
闫建秋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遗产范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高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630817832
积分:4432
]
回答时间:2014-03-25 10:46
高蕊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4-03-25 16:57
胡海春
不具有赡养义务。存款按遗产继承。丧葬费给予安葬刘某的人。遗属津贴可以分配给李某。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