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司有一栋大厦,准备分割处置。目前我司有一栋大厦,准备分割处置现在的房产证上是商住性质,但是前天去住建局咨询分户事宜时,他们说我们公司的大厦在规划局备案的资料显示的性质为住宅,但是不清楚为什么初始登记时变为了商住。
所以现在办理分户时要重新变更性质。所以现在办理分户时要重新变更性质请问,如果不办理分户,整体出售直接过户,是否也会涉及到性质变更??